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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实施规则修订变更转换方案的说明

2020-12-19

  本公司于2020128日发布了《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实施规则A1DST-FW-2020-17

对于已取得证书的客户仍可依据旧标准保持认证,也可结合监督审核进行标准转换,其认证有效期不超过两年。(在2022128日前应转换完毕)

2020128日起,不再接受依据《DST-WI-17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实施规则A0》 标准认证申请/再认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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